3月3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挂出一则通知,宣布了对山东某药企维生素B6产品的处理结果。结果显示,该药企被认为存在“失信行为”,被取消维生素B6注射液(2m:0.1g)在湖南全省的挂网资格一年;同时,该药企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从湖南省医保局此次对山东该药企的处罚情况来看,主要是根据2020年12月31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湖南省医药价格和招财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是为了落实国家医保局的实施信用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参与到各省市药品采购的所有企业,今年2月底之前都必须提交《价格和销售行为信用承诺书》。交完以后企业还需要仔细对照“失信事项目录”,主动申报2020年8月28日以来的所有失信行为。就湖南省要求申报的内容来看,包括“企业及员工、委托代理企业涉及医药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价格和涉税违法等失信行为信息”,另外还强调,申报失信行为应及时、全面、完整、规范,“不得瞒报、漏报、不报”。
本次发布的通知显示,山东该药企将每盒包装价格当做 小制剂单位价格进行销售。一盒里面有10支注射液,这一操作导致单支注射液的价格提高了10倍。这一行为属于“瞒报失信行为”,故对其作出了相关处理。
长期以来,医药领域都存在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使得药品价格虚高,导致了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等问题。为治理药价虚高等现象,国家医保局在2020年9月曾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目的是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
另外,国家医保局2020年8月28日公布的《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企业存在7类行为的会被纳入失信清单,包括行贿、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等。其中的第5类明确,“医药企业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函询、调查、约谈、告诫、检查,推诿、拒绝、不能充分说明原因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药企的失信行为可分为一般,中等、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医药企业单笔商业贿赂的金额达1万元即可被认定为失信,达10万元会被暂停涉案产品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
可见,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对于药企来说还需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勿要触碰红线,否则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如果存在失信的问题,可能就不能参与下一步的竞争,也就是说你未来发展的这条路就被堵死了,资格被取消了,这种威慑力肯定很大。”有业内人士如是表示。